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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》 下册 第十章 措施项目 第四节 围堰工程 |
说 明
一、本节适用于市政工程围堰施工项目。
二、本节围堰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。潮汛养护工料可根据实际量按实计算。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,应根据实际情况,另行处理。
三、围堰工程50m范围以内取土、砂、砂砾,均不计土方和砂、砂砾的材料价格。取50m范围以外的土方、砂、砂砾,应计算土方和砂、砂砾材料的挖、运或外购费用,但应扣除定额中土方现场挖运的人工:55.5工日/100m3黏土。本标准括号中所列黏土数量为取自然土方数量,结算中可按取土的实际情况调整。
四、本节围堰中的各种木桩、钢桩均按第一章水上打拔工具桩执行,数量按实计算。括号中所列打拔工具桩数量仅供参考。
五、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,而是搭设了栈桥,则应扣除子目中驳船费用而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。
六、筑土围堰项目是以人力施工考虑的。如实际是机械施工的筑土围堰,其工程量的30%按筑土围堰计算,工程量的70%按机械土方工程相应的项目执行。
七、围堰尺寸的取定:
1.土草围堰的堰顶宽为1~2m,堰高为4m以内。
2.土石混合围堰的堰顶宽为2m,堰高为6m以内。
3.圆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~2.5m,堰高5m以内。
4.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.5~3m,堰高6 m以内。
5.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.5~3m,堰高6 m以内。
6.竹笼围堰竹笼间黏土填心的宽度为2~2.5m,堰高5m以内。
八、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、砂及砂砾石。
九、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黏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.5m,则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。
十、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。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,但不得小于1m。
工程量计算规则
一、围堰工程分别采用立方米和延米计量。
二、用立方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。
三、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。
四、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.5m计算。
五、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时应乘以调整系数:装1m3土需用麻袋或尼龙袋数除以17.8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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